太仓日报 讯(记者 周琦)近日,我市提高了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科技之星”在江苏银行的保证金比例。按照放贷协议,该项目在我市每年放贷额度将提升至5000多万元,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助推企业发展的力度。
“科技之星”小企业贷款业务是由江苏省风险补偿资金和地方风险补偿资金共同提供风险补偿责任,江苏银行为经过省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该行三方共同审核同意的科技型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其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需资金的专项贷款业务。通过审批的“科技之星”客户将获得江苏银行信贷资金,享受基准利率优惠;且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企业不需要提供其他担保手续,节省融资成本;同时,成功申请办理江苏银行小企业科技金融业务后,企业还会优先获得科技主管部门的科研经费、基金补贴,优先获得各项科技资质评定等扶持政策待遇。
“科技之星”自2010年在我市实施以来,已累计实施11个项目,向9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2700万元。服务的企业涉及通信、制造、医疗等多个行业,信贷支持涵盖了产品研发、厂房扩建、技术升级、规模化生产等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之星”已成为金融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优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