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志鹏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要到了。记者日前从市消保委了解到,去年,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2件,已结12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2940人次,投诉范围主要集中在家装、家用电器、汽车等方面;从投诉性质看,质量类问题的投诉仍然高居榜首,占总投诉量的71.31%,说明现在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最看重。
新房装修
避免走入“套餐陷阱”
买了新房,请专业的家装公司设计、装修,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选择,可是如果一不小心遇到黑心商家,市民就有“装修一回掉层皮”的痛苦经历。记者在市消保委调解卷宗中看到一则典型案例,家住城厢镇的盛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在她的新房里,有几块地砖铺得不平,严重影响了居室的美观度,由此带来的问题不仅是动这几块地砖这么简单,还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连其它地砖和墙纸等都得重新铺设。最后,事情在市消保委的协调下得到了圆满解决,盛女士的居室比原来的设计效果更美观,但这让她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市家装行业协会秘书长、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主任高鹏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共有200多家家装企业,另外还存在很多没有相关资质的家装企业。近年来,随着家装市场的迅速发展,投诉量也日渐增多,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家装行业门槛比较低,市场上还有不少“马路突击队”装修队伍。价格欺诈、套餐陷阱、产品质量、施工不规范等,成为装修业主较为头痛的问题。“比如比较典型的‘套餐陷阱’,家装企业原先给业主承诺的是设计加施工费用15万元,但最后结算的时候变成了20万元。”高鹏说,一些家装企业往往先以低价手段吸引业主,或用“免设计费”这样的营销手段,刚开始表现得很积极,到后来就开始偷工减料,施工工艺也大打折扣。
如何规避这些家装陷阱?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具有良好声誉的本地家装企业,并制定详细的施工合同,大的材料尽量自己买。今年,市消保委为了引导更多家装企业诚信经营,评出10家没有投诉的放心家装企业,要装修的消费者可以在这些企业中作选择。
家电促销
不要被低价冲昏头脑
家用电器的投诉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据市消保委统计,不少消费者对商家的促销及售后服务投诉颇多。
每到节日,不少商家就开展促销活动。“元旦期间,卖场内有多款32寸液晶彩电出售,低价出售,数量有限,提前下单还有优惠。”今年元旦期间,市民朱先生就被商家这种促销手段吸引了。但当他选购时,却发现卖场内没有相应价位的产品,朱先生感觉自己被忽悠了,便投诉到市消保委。据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投诉很常见,很多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采取低价促销手段,但在消费者真正动了心要购买时,商家却表示该产品没货。
消保委人士提醒,个别不良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往往只是噱头,消费者如果碰到类似的促销活动,可以先保留促销海报作为证据,并且为了防止商家变卦,可以提前与商家签订购买意向,或预付订金。有了这些规范的手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即使消费者在促销中如愿买到中意的电器,以后的维修之路可能也会不那么顺畅。“因为是促销商品,买的人比较多,可能导致商家配件出现不足,维修就会不太顺利。”消保委人士说,针对商家推出的“清仓”、“大促销”活动,消费者要理性对待。
另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不少人图省钱,选择购买水货手机,这种手机出现故障后,维修会十分不便,因此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要尽量选择正品行货。
网上购物
别只看“钻”和“冠”
近年来,网购市场不断扩大,点击下鼠标,就可在家坐等收货,网上的价格也比实体店更实惠,因此每年的双十一成为电商和网购爱好者狂欢的节日。但是,随之而来的,网购投诉呈日渐增多的趋势。
去年11月12日,就在光棍节网络促销活动结束后,我市工商部门在陆渡某小区公寓房内查处了含有“Kingston”商标的假冒内存条691根,还有300多个已贴上快递单的邮包。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辨别假冒劣质商品。
据介绍,从市消保委日常受理的网购投诉来看,主要有这几类问题:消费者收到的实物与网上展现的图片有较大差别,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颜色等不满意,从而产生消费纠纷;有些不良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在消费者参与低价秒杀后,商家不发货或者以次充好等;网购商品,商家一般不提供发票或消费凭证,导致在出现消费纠纷后维权难。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别只看卖家信用是几个“钻”或几个“冠”、好评率的高低,这些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卖家的信用高低和所售商品的质量好坏。同时在收取快递时,一定要当场验货,并保留好消费凭证,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要注意树立网络交易风险意识,不要轻信超低价格和质量担保承诺等;注意谨慎选择交易对象,要看卖家的历史信用构成,产品转化率是否异常,具体的评价是否异常,一定时期的商品退货量是否高于同类商品以及退货原因;注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对于必须先行付款的,要选择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方式结算;注意不可随意将自己的真实信息泄露给身份不明的网站和网络经营者;当出现网络消费纠纷时,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消保委投诉。
热点链接
切勿乱扫
二维码
当二维码逐渐走进大众生活的同时,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中消协日前发布“3·15”消费警示:借助二维码传播恶意网址、发布手机病毒等情况逐渐增多,甚至已发生恶意吸费、窃取银行卡号和手机通讯录等诈骗行为。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应安装二维码检测工具,对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切勿乱扫。应在手机上安装二维码检测工具,这种工具会自动检测二维码中是否包含恶意网站、手机木马或恶意软件的下载链接等安全威胁。要养成良好的二维码使用习惯,不盲目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手机二维码在线购物、支付更要谨慎,要看清网站域名,不要轻易点击反复自动弹出的小窗口页面;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如果用手机和银行卡绑定,不要在银行卡内储存过大数额的资金,避免发生连锁反应。
下月起,网购别忘要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按照《办法》解释,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
有专家表示,网络发票相关办法的施行,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向互联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有利于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前网购大多“不开发票,不缴税”的“潜规则”有望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