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张瑜)目前,我市有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级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各1家,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镇级法律服务中心有3家,在建3家,村(社区)法律服务室154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覆盖城乡。昨日,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一行,在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的陪同下,来太调研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我市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服务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共有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1家,律师事务所9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3个,人民调解员1264名。2012年,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共办结各类案件6950件,全市共组织纠纷排查7236次,调处纠纷6326件,调处成功率99.9%。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普惠均等的公平理念,把本地人口、流动人口等全部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畴,通过建立资源下沉机制,有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基层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覆盖。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国其,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宋文元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