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组织方式
(一)申报重点。根据《指南》中申报内容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推荐项目重点围绕①高产优质高抗粮、棉、油、蔬、果、林木、花卉作物新品种及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②优质抗病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③新型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与产品④新型农业收获、清洗、加工、精选分级、节能仓储等设备、设施栽培技术装备与高效、精量施肥、施药及秸秆还田机械和设备⑤生态农业等。
(二)组织方式。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2013年转化资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由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及省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省辖市每市5项,省教育厅4项,省农科院3项,省国资委1项,中科院植物所1项;省级以上涉农产业技术联盟内可申报1项,但必须联盟理事长单位认可并加盖公章,归口申报单位所在省辖市统一申报。申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项目经费申报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含产业技术联盟申报的项目)最多只能有一项为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有利于引导和促进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业活动。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具备有形的成果并能附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原则上以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农业特色产业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可由科研单位和大学申报。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和现代农业科技园积极申报。
(四)根据国家预算编制渠道组织申报和推荐,各地不需推荐部属单位的申请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书面材料由三个部分组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申请单位可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www.agirfund.cn)获得以上文件的填写格式、编写提纲、所需附件。经认真填写后,按A4纸张尺寸,将书面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书脊上方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下方标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网上填报。经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论证后明确推荐申报国家的项目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是由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用户注册”(详见申报单位使用手册),进入注册页面,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信息登记表》,并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尽快传真至科技部信息中心(传真:010-68522908)。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传真后,将对单位注册信息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即可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系统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四、其他要求
各省辖市申报的项目由各市科技主管部门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有关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其主管部门正式行文上报。其中正式文件及项目汇总表分别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各2份。申报材料统一于2013年4月5日前报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科技服务超市总店)。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将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咨询与论证,按国家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和有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王铁山 025-83379768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高逸慧 025-84392021
附件:1. 申报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汇总表
2. 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略)
3. 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11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3年3月
附件:预备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