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戴周华)根据新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起,太仓地税对2.0升及以下小排量车实行结构性减税,以落实政府对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政策导向。作为经办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积极为节能减排车辆及时办理减免备案手续。记者日前获悉,据不完全统计,地税窗口2012年度征收车船税3502万元,比上年增收760万元,六成左右的小排量车税收负担减轻约243万元。
新税法实施之初,很多纳税人对新政了解不多,地税窗口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窗口及时布置跨期缓征工作,告知对提前购买2012年度交强险的车主暂缓代收代缴车船税,由财产保险公司登记纳税人相关信息作为补退税款依据,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此外,窗口还积极与车船登记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完善征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