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互济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各级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本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团体入会。参加互助保障的会员每人一次性缴纳互助金,每份30元,保障期限为3年。在此期间,如首次发现并被诊断为13种重大疾病之一的,会员可向市互助会一次性申请给予互助保障待遇。
太仓日报 讯(记者 阚亚方) 太仓利泰纺织厂的薛美花只有32岁,去年10月份,她被查出患了肠癌。昨天,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向她送上了4000元救助金。据悉,薛美花是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救助的第一人。
去年9月份,在利泰纺织厂工会的动员下,薛美花参加了市总工会发起的职工互助互济会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1个月后,她因肚子一直有疼痛感就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患上了肠癌,并且已发展到中期。在公司工会的帮助下,她将确诊单等材料提交给了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
“没想到30元费用换来了这么好的福利,谢谢总工会的工作人员,谢谢职工互助互济会。”薛美花表示,“当时公司工会号召我们参加职工互助互济会,我想30元‘买’3年的保障很合算,就参加了,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职工互助互济会的第一个受益者。”据悉,目前薛美花动手术已用去了5万元,接下来还得接受12次化疗,需要一笔很大的费用。对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医疗费是他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全市职工互助互济新参保人数达41355人,入账资金为124万元,其中参加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的为5155人,金额为25.78万元。”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说,去年7月20日,市总工会成立职工互助互济会,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互济体系。职工自愿参加职工互助互济会,互助金可采用个人缴费、行政资助、工会补贴、其他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
据悉,我市职工互助互济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各级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本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团体入会。参加互助保障的会员每人一次性缴纳互助金,每份30元,保障期限为3年。在此期间,如首次发现并经市级或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为原发性癌症、白血病、股骨头坏死、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13种重大疾病之一时,参加互助保障的会员可向市互助会一次性申请给予互助保障待遇。遭遇因交通事故或者工伤导致本人严重伤残(1~5级)甚至亡故的严重情况,经市有关部门核准,参加互助保障的会员也可向市互助会一次性申请给付互助保障待遇。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保障费为每人每份50元。
“春节前,我们还将对符合救助政策的4名会员进行救助,切实帮助职工减轻、缓解特殊困难,为患有特殊疾病的职工送温暖、解忧愁、渡难关,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拾遗补缺作用。”据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介绍,成立以来,职工互助互济会遵循“服务至上、诚信第一”的原则,妥善处理解决好职工提出的各种要求和问题,使职工和企业真正感受到互助互济是可以信赖的“身边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