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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春节前通过市民卡发放

发布者: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3-01-29   阅读数量:    
2012年度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将于春节前发放,救助金将首次通过救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代理发放机构为苏州银行。

    已领取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救助对象,2012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直接发放到市民卡银行借记账户中,发放到位后,救助对象可持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及交易密码至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TM办理取款业务。银行交易密码印制在随卡密码函上,救助对象可通过苏州银行电话银行96067、苏州银行ATM机、苏州银行柜面等渠道对原始密码进行修改。如果遗忘,可由持卡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市民卡至苏州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尚未领取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救助对象,2012年度(专项)医疗救助金将和往年一样通过个人储蓄存单发放。苏州银行将通过寄信的方式通知救助对象社保关系所在单位,单位经办人接通知后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其本人身份证至苏州银行干将支行领取存单,并尽快将存单发放给救助对象本人。救助对象可持存单在苏州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取款业务。

    苏州市年度(专项)医疗救助是医疗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补助,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发放标准以参保人员1月至12月的自负医疗费用情况分档次确定,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使用同一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结算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自负费用;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也不包括已按实时医疗救助规定由救助资金予以结付的医疗费用。

    苏州市社保中心将于2月1日前公布2012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名单,参保人员可登陆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zsbzx.net.cn)“公告栏”进行查询,或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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