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有啥政策助就业?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1-15
阅读数量:
咨询:有啥政策助就业
回复:两类人员受扶持
太仓日报 讯(记者 徐盛兵) 日前,一位市民致电便民服务热线12345咨询:本市有关创业和就业扶持政策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是否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本市用人单位除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岗位外其他单位录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单亲家庭失业人员能否享受社保补贴和用工补贴?政策规定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是什么?
市人社局接件后立即作出回复:本市有关创业和就业政策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包含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太政规[2011]14号文中第十七条款规定,只对已申请公益性岗位的企业录入这两类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为36个月。就市民提到的其他企业录入“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政策,在14号文中第三大点的第12至17条款中已详细说明企业录入各类人员时的补贴政策,建议该市民打开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网页详细了解,如不清楚可以直接电话联系53572885。另外,按太人社就[2012]7号文中规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市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