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
我市获评全省先进
太仓日报 讯(记者 戴周华)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日前,我市被省国土厅、省经信委联合表彰为全省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获得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和200万元厂房租赁资金补贴奖励。
据悉,此次评选共有全省55个县(市、区)参与申报,共产生了20个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我市列第四名。先进地区将获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厂房租赁资金补贴奖励。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在强化土地规划管控、提高土地投资强度的同时,积极鼓励通过建设高标准厂房“向空中要地”,大力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租赁标准厂房解决用地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