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更完善
太仓日报 讯(记者 张瑜)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刚制定完成的《2012年司法所工作评估办法》将进一步深化“五大建设”,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
据了解,《评估办法》以省优秀司法所、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和当年司法所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为标准,由被评估对象参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按自评得分向市司法局主动申报评估验收。目前,5家基层司法所已向市司法局主动申报评估验收,市司法局将按照各司法所的申报类型组织验收。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评估办法》作为一种能动考核机制,变以往被动考核为主动考核,由“要你达标”转变为自我评定基础上的“我要达标”,是对基层司法所动态管理办法的完善,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