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庄超)为鼓励法律服务人员为市、镇、村三级提供法律服务,去年以来,市政府设立了12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进一步撬动律师队伍主动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的杠杆。
孙剑良律师事务所是江苏最早开办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之一,历经近10年的发展,该所在全市高端法律服务市场中扎稳根基。“我们和7个镇(区)、7个村(社区)相继签订了‘光明万家’司法惠民服务协议书,约定凡是涉及基层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和民间调解、涉法信访接待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都采取免费服务的形式。”孙剑良告诉记者。
目前,市政府部分“法律服务专项资金”已经发放,有效激发了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热情。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今年,市司法部门明确了专项资金奖励的申请资格和补贴标准,具体是:为市、镇、村三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根据服务内容按照200~1000元/次的标准奖励;参与信访调处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根据纠纷性质及处理结果按照300~2000元/件的标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