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刘少树)太仓地税局按照不落实税收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类减免税工作。今年以来,地税部门共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减免地方各种税收共计1.86亿元。
地税部门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转型升级作为工作主线,主动走访拟上市公司、新能源企业、二三产分离企业,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就业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2891户(次)纳税人及时办理税收减免1.86亿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
同时,地税部门还积极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为中小企业办理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认定,共为全市646户中小企业办理了认定手续,减免税款210.93万元,免收发票工本费50多万,惠及8300多户纳税人。据悉,通过实行各类软件应用服务费、税控机换版费、CA认证费及各种工本费“零收费”,地税部门已累计为纳税人减负近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