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太科字〔2012〕55号
关于申报太仓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港区科技局,新区、科教新城经发局,各镇科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我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太仓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举办“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广泛宣传发动。科技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对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大力宣传科技创新企业的创新实践案例,不断调动企业重视和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积极性,激发企业加强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引导企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做好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这一科技创新的基础工作。
2、加强培训辅导。组织部分区镇和企业参加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培训,在此基础上计划于10月25日对全市科技系统管理干部和企业科技工作者进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培训,加强内外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的分类指导,以“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装备、有特色业务”为基本建设要求,根据行业特点采取多种不同建设模式,力争大中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全覆盖,重点培训对象为未获得苏州以上认定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我市102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3、强化考核奖励。大中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将进行专项考核,对开展此项工作优秀的区、镇科技干部和企业科技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对按照“五有”要求积极开展大中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企业,可以于11月30日前在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申报太仓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建设要求的企业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补贴。今后,对建有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中型企业将在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给予支持和倾斜。
希望各区镇对照要求,广泛发动宣传,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培训,确保列入102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有关科技工作者参加培训,并于10月2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科技局成果科,确保今年我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