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刘少树)我市国税部门通过“纳税提醒”的方式加强税收征管,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今年前三季度,国税部门对全市684家企业发出“纳税提醒”,其中594家企业自查补报税款1.4亿元,并补缴滞纳金438万元。
国税部门组建若干行业管理团队,通过分析异常数据信息,为存在涉税违法嫌疑的纳税人制作书面《纳税提醒函》,告知其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点、相应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可针对提醒事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估,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据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提醒”服务是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税源管理为重点,指导纳税人进行自我修正,有效降低涉税风险,并防范和遏制重大偷漏税案件的发生。此举不仅帮助企业降低了涉税风险,融洽了征纳关系,还进一步提高了税源管理质量。